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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郑万青教授接受香港媒体采访,就“中国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挂牌”发表专业评述意见
时间: 2019-01-04 15:59:34.0 作者: 管理员
  • 2018年10月,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试点方案》,同意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出,设立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十九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知识产权诉讼法律制度的历史性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指出,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有以下四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统一和规范裁判尺度,二是有利于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三是有利于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四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018年12月29日报道称,中国首次设立的知识产权争端上诉法庭于2019年1月1日在北京开放。设立上诉法院是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最新努力。在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板、计算机软件、垄断等案件中,个人和公司可以在知识产权法庭对其他法庭的裁决提起上诉。

    我所专门研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浙江工商大学教授郑万青说,国家上诉法庭可以帮助规范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规则,从而缓解外国企业的担忧。

    报道援引郑万青教授的话说:“外国公司的许多投诉是由于不同地方法院的标准不同造成的。国家上诉法院可以帮助巩固这些标准,从而保护外国公司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