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曾碧佳 | ![]() |
电 话: | 13958039119 | |
传 真: | 0571-87208078 | |
邮 箱: | 12127927@qq.com | |
地 址: |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1幢15层 | |
业务领域: | 公司证券及金融法律事务,综合民商法律事务,经济法,刑事案件,金融法 | |
专业团队: | 民商团队,刑事团队 | |
职务/职称: | 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 |
律师介绍: | 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知识背景 2001年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曾碧佳律师曾经服务于杭州娃哈哈集团和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熟悉大型企业集团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长期致力于大型企业集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实务操作和理论研究,担任过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管理岗位,对于大型企业集团的法律事务部门日常运营和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事企业法务工作时办理过娃哈哈与乐哈哈不正当竞争案件和苏泊尔特氟龙不粘锅案件等一批在业界具有深远影响的案件。 从事律师行业以来,在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投融资并购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正在服务或曾经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中国人保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 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康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 杭州众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杭州市上城区商务局 主要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金融不良债权处置、企业投融资并购。 经典案例 曾碧佳律师曾代理和处理的典型诉讼案例 . 盛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罪辩护意见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最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 . 韦某非法经营罪案件(二审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量刑从十年降至五年); . 樊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下城区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例,被告人批捕后被取保并判处缓刑); . 狄某某诈骗案件(临海市人民检察院认定不构成犯罪,最终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获无罪释放); . 金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本案因案涉金额特别巨大,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最终获法定刑以下处罚); . 协助浙江广电钱江频道范大姐帮忙栏目陪同逃亡十年的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前往永康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 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多年以来深度参与处置大批量金融不良债权以及相关非金不良项目投融资并购重组; . 深度参与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超大型商业地产项目非诉法律服务(该项目系西南地区名列前茅超大型商业地产项目); . 娃哈哈与乐哈哈不正当竞争案件; . 苏泊尔特氟龙不粘锅案件; 社会职务 . 南昌大学杭州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 浙江省宜春商会秘书长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1幢15层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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