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汪振阳 | ![]() |
电 话: | 18905810986 | |
传 真: | 0571-87208078 | |
邮 箱: | 1977055212@qq.com | |
地 址: |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1幢15层 | |
业务领域: | 民商事务,公司法,综合民商法律事务,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刑事案件 | |
专业团队: | 民商团队 | |
职务/职称: | 专职律师 | |
律师介绍: | 1.2012年12月正式执业,熟悉民商事诉讼、执行程序,擅长处理民商事案件。 2.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尤其在疑难民商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工程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公司清算责任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3.擅长公司股权并购及股权结构设计、公司内部治理等,并善于草拟投资并购等交易方案与项目谈判。 教育背景:计算机本科(并获国家网络工程师证书)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获优秀毕业生) 执业经历:2011年5月至2015年8月 浙江光彩律师事务所 助理/专职律师 2015年9月至今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重要客户:浙江恒立数控科技有限股份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龙手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昆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浙江金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弘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明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春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明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昆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丽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等。 典型案例: 1.浙江恒立数控科技有限股份公司诉四川麒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该案虽然是调解结案并异地执行(四川广汉法院),但最终实现了款清结案。 2.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透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合同标的近2亿,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一个多亿元,达到了预期的诉讼效果。 3.浙江明川诉江苏绿融、刘某、南通中宇、孙某、蒋某合同纠纷案 该案诉讼策略设计非常成功,实现两个突破,一是直接在诉讼中将被告江苏绿融及其未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刘某、南通中宇、孙某同列为被告;二是将被告公司股东南通中宇(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蒋某也列为被告,并最终获得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南通中院)的支持。 4.杭州久高科技有限公司诉四川鑫源融创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该案涉及合同解除后的赔偿问题,我方依据合同法及新实施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为 合同因违约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或终止的,非违约方依然拥有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并获得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成都中院)的支持。 5.谢某诉浙江弘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作为被告方代理人,我方准备了20来份证据,本案原被告双方均申请各自证人出庭,在举证、质证、法庭提问等诸多环节都进行激烈的争辩与交锋,最终我方获得预期诉讼效果,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杭州中院)均驳回原告谢某的诉讼请求。 6.周某与钟某、王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 本案涉及到债务人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问题,我方认为,股东(清算义务人)以注销公司的方式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本案诉请获得一审法院(西湖法院)和二审法院(杭州中院)的支持。 7.浙江金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南谯区腰铺镇人民政府、安徽绿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案作为被告浙江金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开庭前,我方准备了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并获得了庭审的主动,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 8.担任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辩护人 该案入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发布了互联网十大创新案例,并成功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9.担任王某某等抢劫杀人案二审阶段王某某的辩护人 本案通过深入梳理案情、精准施策,针对原审事实认定瑕疵及核心争议焦点展开缜密论证,最终获得浙江省高院(二审法院)采纳,成功推翻原审判决,实现终审改判,即撤销限制减刑,并将死缓改判为无期。该案代理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尚未搜索到类似成功案例,可能在全国尚属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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